“十三五”伊始,我市農業產業化迎來政策利好。
日前,市政府出臺了首個專門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政策性文件——《關于進一步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今后,凡經認定的國家級、省級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,均可得到資金、稅費、用地等方面的支持。此外,對龍頭企業將實行優勝劣汰、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。
動態管理:龍頭企業優勝劣汰、能進能出
龍頭企業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的主體,一頭連著市場,一頭連著農戶,擔負著標準化生產、規模化經營、帶動農戶的重任。
近年,我市農業產業化發展駛入快車道。目前,全市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達360家,年銷售收入138.6億元,約占第一產業總產值的60%,農民來自產業化經營的收入占農民總收入的63%。
“在這360家企業中,省級的只有40家,國家級的僅有1家。”市農業局局長歸寶辰坦言,當前,在兩個“天花板”擠壓和生態環境約束趨緊的背景下,農業持續增效、農民持續增收的難度加大,培育大型龍頭企業、實現規模經營勢在必行。
《意見》強調,要強力支持農業企業通過兼并、重組、收購、控股等方式,組建大型企業集團,并逐級申報龍頭企業稱號。凡進入國家、省重點龍頭企業行列的,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和5萬元。
今后,市級重點龍頭企業原則上一年認定一次,兩年監測一次,審定合格的繼續享受有關優惠政策,審定不合格的取消資格,實行優勝劣汰、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。
利益聯結:讓農民在產業化中獲得實惠
建立和完善龍頭企業與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,讓農民通過產業化經營真正得到實惠,是《意見》的一個亮點。
“與農民有穩定、合理的利益聯結關系,是農業龍頭企業與其他企業的根本區別。”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協會負責人關群聲表示,當前,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尚處于初級階段,如何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鏈延伸、產業功能拓展的收益,仍需進一步探索。
對此,《意見》提出,要鼓勵龍頭企業自建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,通過“公司+基地+農戶”“公司+合作社+基地+農戶”、農戶直接向公司入股等形式聯建基地;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發展訂單農業,與農戶、農民專業合作社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,形成穩定的購銷關系;鼓勵農業龍頭企業通過實行保護價收購、利潤返還、信貸擔保、吸收農戶入股等方式,帶動農民發展;鼓勵農業龍頭企業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。
“農民融入產業化的過程,也是轉變傳統經營理念的過程。”關群聲說,比如,訂單農業可增強農戶的誠信意識和市場意識,龍頭企業開展的生產性服務可大幅提升農民種田的科學化水平等。
大力扶持:把產業化“龍頭”舞起來
“當前,在三大產業格局中,農業產業依然是‘短腿’。”歸寶辰說。為讓農業產業化“龍頭”舞起來,《意見》明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——
●用地指標單列
一方面,各縣(市)區要在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,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于龍頭企業建設配套設施。另一方面,對龍頭企業直接用于或者服務于農業生產的設施用地,其性質屬于農用地,按農用地管理,生產結束后對占用耕地進行復墾。
●財稅支持力度加大
市財政每年將列出專項資金,用于農業企業貸款貼息、品牌建設等。其中,龍頭企業參加國家級展會獲得金獎的,一次性獎勵10萬元,獲得優質獎的,獎勵5萬元,其他企業可享受展位補助。同時,將探索“撥改投”財政資金使用方式,組建農業投資公司或發展基金,以參股或有償投資等形式扶持龍頭企業。此外,企業從事農、林、牧、漁項目的所得,按規定免征、減征企業所得稅。
●融資成本更低
今后,政策性投資擔保機構將對農業龍頭企業放寬擔保條件,融資項目擔保費率在市場同等條件下給予10%的優惠。對進入上市輔導期的農業龍頭企業,可按有關規定給予30萬元至120萬元的獎勵。
●支持龍頭企業“走出去”
鼓勵龍頭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,承擔各類科技攻關項目,推動成果轉化。支持企業與國內外知名涉農企業開展資本、技術、人才合作,引進項目可享受產業集聚區招商項目同等獎勵政策。鼓勵和支持龍頭企業實施“走出去”戰略,積極開拓國際市場,擴大農產品出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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