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產液體肥料所需手續
核準名稱與確定經營形式:
核準肥料生產企業的名稱,并確定經營形式,如個體工商戶、公司制企業等。
辦理相關行政許可:
向相關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許可,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許可證、產品質量認證等。
滿足生產條件與要求:
肥料生產企業需要具備相應的生產條件,包括技術人員、生產設備、檢測設備等。同時,應遵守國家關于肥料生產的相關法規和標準,確保產品質量和安全。
進行工商注冊登記與稅務登記:
肥料生產企業需要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注冊登記,領取營業執照。隨后,還需進行稅務登記,依法納稅。
肥料登記證申請:
準備材料:包括肥料登記申請表、企業資質文件(營業執照復印件、生產許可證等)、產品標準、商標注冊證明、檢測報告(毒性試驗報告、肥效試驗報告等)、產品樣品等。
提交申請:將準備好的材料提交至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初審。
審核與評估:農業農村部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,包括產品成分、安全性、肥效等方面的考察,可能需要進行現場檢查。
領取登記證:審核通過后,農業農村部將頒發水溶肥料登記證,有效期為五年。
液體肥料生產工藝
前期準備:
原料處理:將原料進行粉碎過篩,粉碎后的原料裝袋備用。
原料稱重:按配方要求對每批次所需的各種原料進行精確稱重。
主反應混料:
根據配方往反應釜中加入所需水量。
按照相應的工藝要求順序往反應釜中加入一定量的氮、磷、鉀及微量元素原料,進行攪拌、混合。
向制得的溶液中加入一定量的懸浮劑(如生產懸浮型液體肥料時),攪拌并控制溫度(如70~80℃)。
后期處理:
將制得的液體肥料冷卻至室溫,加入一定量的功能添加劑(如腐殖酸等),攪拌均勻。
出料、檢驗、灌裝:對產品進行質量檢測,合格后進行灌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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